关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印发的《RCPMIS-自由贸易账户子系统接口规范(V2.2.1版)》的解读

关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印发的《RCPMIS-自由贸易账户子系统接口规范(V2.2.1版)》的解读

一、背景

2019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了《RCPMIS-自由贸易账户子系统接口规范(V2.2.1版)》的通知(上海银发[2019]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对2017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试验区功能模块接口规范V2.2》的通知(上海银发[2017]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进行了修订。这是上海自由贸易区成立近6年来,对自由贸易账户子系统(以下简称FTZMIS)的又一次重要调整。

早在2013年3月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调研期间就提出要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完善开放型经济机制。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同年,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重要战略部署,支持试验区建设,加大对跨境投资和贸易的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244号文”),“244号文”从七个方面阐述了对自贸区建设的三十条意见。2014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在“244号文”的基础上,从分账核算业务实施及风险审慎管理等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46号文”也成为开展自由贸易账户相关业务的宝典。

根据“46号文”的要求,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按照“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原则,在上海市一级机构内部建立自由贸易专用账务核算体系(简称FTU-Free Trade Accounting Unit),具体内容如下:

标识分设。金融机构应在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中为区内主体及境外机构开立自由贸易账户。所有自由贸易账户的账号必须加相应的前缀同步标识。前缀标识包括FTE(区内机构)、FTN(境外机构)、FTU(同业机构)、FTI(区内境内个人)和FTF(境外个人)等5种。

分账核算。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的科目体系,确保分账核算业务及资金与其他业务及资金分开核算。金融机构在为自由贸易账户办理本外币资金的出账、清算、兑换、入账等业务时,应确保账户前缀标识在业务流程中全程体现。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自身的各项金融及资金业务也必须纳入分账核算管理。

独立出表。金融机构对分账核算的业务编制独立的损益表、资金来源运用表以及业务状况等报表,并聘请在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各类报表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专项报告。金融机构应对分账核算业务的发展规划、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以及重大事项等需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专项报告。

自求平衡。金融机构应按自求平衡原则对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管理,并建立资金、敞口、杠杆率、流动性和风险控制等市场化运作管理的内部业务管理流程,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自由贸易账户提供兑换服务而产生的本外币头寸应在境内或境外进行平盘。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吸收的自由贸易账户外币资金余额,除因清算需要必须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不得存放境内金融机构。如因清算需要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纳入该清算账户开户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

金融各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以通过内部联行往来的方式在其境内法人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专用账户,用于系统内及跨系统清算。该账户的日常管理应满足以下条件:(1)FTU清算账户日末余额<=该日清算收支净收额的10%*宏观审慎调节参数。(2)FTU清算账户月内日终累计净额<=10亿元人民币。(3)FTU清算账户按月的日余额累计<=0。

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在根据“46号文”的细则启动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后,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及分账核算系统、FTZMIS报送系统等,而后按照审慎合格标准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合格即可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出系统接入的申请,待通过系统测试验收后就可以开展自由贸易相关金融服务了。需要注意的是测试验收采取现场和非现场同步的方式进行。

那么FTZMIS报送系统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FTZMIS报送系统的重点内容。

二、FTZMIS总体概览

FTZMIS报送系统是指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报送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相关业务信息的报送系统,包括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表外及其他、表外理财、账户信息报送、关联账户信息下发、损益及权益类、境外融资、持仓信息等9种业务类型,共62张报文;其中需金融机构发起报送的有8种业务类型(关联账户信息下发除外),共57张报文,其余均为FTZMIS反馈,具体报文如下:

业务类型

报文名称

发起单位名称或系统名称

FTZMIS

商业银行

资金来源

单位存款(210101)


FTU内部活动-金融债券(210102)


FTU内部活动-中长期借款(210103)


应付及暂收款(210104)


卖出回购资产(210105)


向中央银行借款(210106)


同业往来(210107)


系统内资金往来(210108)


外汇买卖(210109)


FTU委托存款及委托投资基金(净)(210110)


代理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基金(210111)


各项准备(210112)


资金运用

各项贷款(210201)


有价证券(210202)


股权及其他投资(210203)


应收及预付款(210204)


买入返售资产(210205)


存放中央准备金存款(210206)


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210207)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210208)


同业往来(210209)


系统内资金往来(210210)


库存现金(210211)


外汇买卖(210212)


表外及其他

代理发债(210301)


应付信用证(210302)


应付保函/备用证(210303)


信用证保兑(210304)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10305)


应收信用证(210306)


应收保函/备用证(210307)


信用证保兑(210308)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210309)


远期结售汇(210310)


汇率掉期业务(210311)


汇率期权(210312)


远期和期货(210313)


掉期(210314)


期权(210315)


衍生品估值(210316)


表外理财

表外理财(210401)



账户信息报送

账户信息报送(210501)


关联账户信息下发

关联账户信息下发(310101)


损益及权益类

各项收入(210601)



各项支出(210602)



各项权益(210603)



境外融资

融资主体信息查询(210701)


融资主体信息查询结果(310701)


融资主体信息报送(210702)


融资主体信息报送结果(310702)


融资合同信息报送(210703)


融资合同信息报送结果(310703)


融资资金流信息报送(210704)


境外融资转让与减免信息(210705)


境外融资转让与减免信息报送结果(310705)


持仓信息

投资境内持仓信息(210801)


投资境外持仓信息(210802)


跨境发行信息(210803)


备注:打‘√’的为发起机构

 

FTZMIS以两种方式报送:

【1】资金来源类、资金运用类、表外理财类、损益及权益类都要以外部客户账户或FTU机构内部核算账户为依据,以“收、支、余”的对账单格式为基础,逐日进行报送(含非工作日),按T+1报送,并需保持日期连续性和余额连续性。

【2】表外及其他类、账户信息类、境外融资、持仓信息都要以交易事件为依据进行报送,其中表外及其他类、账户信息类在发生相关交易后按T+1报送数据,未发生交易无需报送数据;境外融资为需要查询时或业务发生时报送;持仓信息由托管机构进行报送,未有第三方托管机构的,由FTU自身报送,报送频度为按周报送。

下面将对FTZMIS报送系统的重点报文进行解析:

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中共包含12张报文,下面将重点介绍单位存款(210101)、FTU内部活动-中长期借款(210103)、同业往来(210107)、系统内资金往来(210108)及外汇买卖(210109)等5张报文。具体内容如下:

(1)单位存款(210101)

单位存款统计FT账户、结构性存款、临时性存款、关联账户等的余额与发生额的信息。关联账户是指与FTE(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账户关联的境内区外对公客户的普通结算账户,其首次报送时间为接收人行310101(关联账户信息下发)报文后的次一工作日12:00之前。

需要注意的是本表虽报文名称为单位存款,但是个人存款的信息也在本表中统计,同时还包括了同业存放款项。

(2)FTU内部活动-中长期借款(210103)

中长期借款是指FTU主体作为筹集资金与个人、企业或金融机构按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等借入资金的行为。借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如同业中长期借款就在本表中统计。

(3)同业往来(210107)

同业往来即FTU主体用于核算从境内外同业拆借的款项信息,即同业拆入业务。

(4)系统内资金往来(210108)

系统内资金往来是指FTU机构与本行境内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包括与总行之间,也包括与本行其他试验区内机构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本表的余额双向反映,正数标识资金来源(内部账户为贷方余额),负数表示资金运用(内部账户为借方余额),因此资金运用中的系统内资金往来(210210)无需报送。

(5)外汇买卖(210109)

外汇买卖业务是指FTU机构发生的人民与外币、外币与外币之间的即期兑换交易信息,既包括对客结售汇、外汇买卖业务,也包括和其他FTU机构、海外银行机构之间的平仓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本表的余额双向反映,正数标识资金来源(内部账户为贷方余额),负数表示资金运用(内部账户为借方余额),因此资金运用中的外汇买卖(210212)无需报送。

2、 资金运用

资金运用中共包含12张报文,下面将重点介绍各项贷款(210201)、有价证券(210202)、股权及其他投资(210203)、同业往来(210209)等4张报文。具体内容如下:

(1)各项贷款(210201)

贷款信息是指由自贸区内FTU主体按一定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等为条件,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自贸区内或境外的居民主体(机构、个人)或非居民主体(机构、个人)使用的借贷行为的资金及相关信息,包括:经营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再融资、票据贴现等。

(2)有价证券(210202)

有价证券是指自贸区内FTU主体持有标有票面金额,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具体而言,可以包括权益类、债务类、票据类、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非股票证券等类型。

(3)股权及其他投资(210203)

股权及其他投资是指FTU主体以其拥有的股票或其他股权投资比例所享有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业务。

(4)同业往来(210209)

同业往来即FTU主体用于核算向境内外同业拆放的款项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存放同业、同业拆出以及中长期同业借款等业务均在本报文中统计。

3、 表外及其他

表外及其他中共包含16张报文,下面将重点介绍应付信用证(210302)、应收信用证(210306)、信用证保兑(210304、210308)、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10305)、应收银行承兑汇票(210309)及衍生品业务相关报文等13张报文,具体内容如下:

(1)应付信用证(210302)、应收信用证(210306)

应付信用证是指由FTU主体接受客户的申请,向区内或境外机构开立进口信用证的相关信息。

应收信用证信息是指由FTU主体接受开立自贸区账户企业的申请,在出口信用证项下寄单的相关信息。

(2)信用证保兑(210304、210308)

信用证保兑信息(210304)是指FTU主体为其他银行开立开往境外的信用证加具保兑的相关信息,即进口信用证保兑。

信用证保兑信息(210308)是指FTU主体为境内外机构开立的以开立自贸区账户企业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加具保兑的相关信息,即出口信用证保兑。

(3)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10305)、应收银行承兑汇票(210309)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10305)是指由FTU主体为区内居民主体(机构)和非居民主体(机构)办理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息。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210309)是指由FTU主体接受本机构开户客户的委托,向其他银行发起承兑汇票收款业务的信息。

(4)衍生品业务相关报文

远期结售汇(210310)统计的是确定汇价在前而实际资金收支发生在后的结售汇业务。

汇率掉期业务(210311)统计的是交易双方约定以货币A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B,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用货币B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币A的业务。

汇率期权(210312)统计的是FTU机构代客、自营或代客平盘的汇率期权业务。

远期和期货(210313)、掉期(210314)、期权(210315)统计的是除汇率以外的其他标的资产的远期、期货、掉期及期权的信息,如:信用类、利率类、商品类、股票类、其他类等。

衍生品估值(210316)统计的是FTU机构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求,或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4、表外理财(210401)

表外理财统计的是FTU主体发行的每一笔理财产品,即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基的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5、账户信息报送(210501)

FTU主体开立、修改、关闭五类FT存款账户时,应通过本表报送相关信息,且需以“主账户+子账户”为独立单位分别报送。

6、损益及权益类

损益及权益类统包括各项收入(210601)、各项支出(210602)、各项权益(210603)等报文,统计的是FTU机构的收入、支出、权益的相关信息,包括利息、手续费、资金业务损益等各项收入信息,利息、手续费、经营费用支出等各项支出信息,以及营运资金、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各项权益信息。

7、境外融资(210701、210702、210703、210704、210705)

境外融资统计的是区内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在通过贷款或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境外融资的业务。FTU主体需报送境外融资的主体、合同、还款、转让与减免等信息。

8、持仓信息

投资境内持仓信息(210801)是指境内外投资者依托FT账户投资于区内(境内,适用时)机构发行的投资品。

投资境外持仓信息(210802)是指境内外投资者依托于FT账户投资于境外机构发行的投资品(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的)。

跨境发行信息(210803)是指境内外机构依托于FT账户在区内(境内)发行的债务类、基金类、衍生品类和理财类投资品的情况。

三、本次制度升级调整的内容

“96号文”在“64号文”的基础上主要对FTZMIS报文的字段名称、字段说明、校验规则、码值等进行了修订,其中调整字段名称2个、调整字段说明18个、调整校验规则1条、新增码值1个以及其他微调30个。具体内容如下:

1、调整字段名称

(1)将系统内资金往来交易明细中的对方机构调整为对方机构名称,使字段名称与统计内容更加贴切。同时,由于本表主要统计FTU机构与本行境内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因此交易对手应不涉及境外机构,从而在本字段说明中删除了当为境外机构时的说明。

(2)将应收信用证交易明细中的业务到日期调整为业务到期日,使字段名称更为合理。

2、调整字段说明

(1)考虑到金融机构在办理结构性存款和临时行存款不一定都会设置子账号,本次“96号文”删除了账户类别为结构性存款以及临时性存款时子账号/序号必填的限制,缩小了子账号/序号填报的范围,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业务场景。

(2)在单位存款交易明细中,无法区分当为内部经济活动引起的存款时对方账号是FTU内部账户还是非FTU内部账户,本次“96号文”要求在FTU内部账号前加“FTZ”来区分。

(3)明确了当账户为开户、关户、修改时报送账户信息报送明细,因此增加了申报日期为开户日期、关户日期及修改日期的说明。

(4)删除了境外融资转让与减免信息中交易合同编码为银行衍生品交易填衍生品交易合同号的说明,使报送更加合理。

(5)调整了“期限长度”和“期限单位”的字段说明,当无固定期限时,期限长度填0、期限单位填1。此调整涉及FTU内部活动-金融债券、卖出回购资产交易明细、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交易明细、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交易明细、同业往来交易明细、代理发债交易明细、应收信用证交易明细、表外理财交易明细等8张报表。

3、调整校验规则

删除了单位存款中户名与类别的一致校验:即删除了类别为01、02、03、04、05时户名需以FTE、FTN、FTU、FTI、FTF起始,类别为11时户名不能以FT起始的要求,更加合理。

4、调整码值

(1)考虑到各项准备通常不会有冲正的情况,本次“96号文”删除了各项准备中出/入账标志中的出账业务冲正和入账业务冲正两个码值。

(2)为完善交易性质分类,新增I00000交易性质的码值。

不仅如此,本次“96号文”还对报文格式以及个别字段的说明进行了微调,并不影响报送,在此不做赘述。

四、报送难点及注意事项

1、交易对手信息获取困难。根据FTZMIS要求,部分报文明细记录的对方账号、户名、对方机构号均为必填,如单位存款(210101)、FTU内部活动-中长期借款(210103)等,根据我司多年的监管报送经验,完整地获取到对手方的信息成为金融机构报送时的一个难点,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尽快梳理调整。

2、 FTU内部账号前加“FTZ”。根据“96号文”要求,单位存款交易明细中当对方账号为FTU内部账户时,需在账号前加“FTZ”,因此可能需要金融机构的相关系统进行改造。

3、冲正数据的原始交易日期获取困难。部分报文中需要统计冲正数据的原始交易日期,如应付及暂收款(210104)、有价证券(210202)、应收及预付款(210204)、各项收入(210601)和各项支出(210602)等,但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因系统原因无法将冲正的数据与原始数据进行匹配,从而导致获取不到原始交易日期,造成报送数据不能满足人行报送要求。

4、加强字段校验。为了规范报文数据,本次“96号文”进行了52处调整,不仅调整了校验规则,也调整了字段说明、码值等,对部分字段加强了校验,如单位存款(210101)、FTU内部活动-金融债券(210102)、卖出回购资产(210105)等报文,金融机构需按要求严格规范相关字段。

5、报送时间:本次“96号文”并没有明确报送时间,但据部分金融机构得到通知,在联调测试通过后于2019年11月2日按照“96号文”要求报送FTZMIS信息,其他金融机构的报送时间需以人行通知为准。

综上,本次“96号文”主要对字段名称、字段说明、码值、校验规则、报文格式的说明等进行了调整,完善了FTZMIS的取数规则,同时也体现了人民银行对自由贸易账户相关业务的高度重视。本次升级将对金融机构的系统产生影响,各金融机构需要尽快对行内系统进行分析梳理,为后续的系统改造做好准备。而中软融鑫也将全力配合各银行高效、高质地完成数据报送。如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与我司大客户经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