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大集中”新动作,A1413报表你get了吗?

近日,人行向金融机构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增设存款期限结构及相关统计指标的通知》,增设存款期限结构及相关统计指标,是对人行“大集中”模块的制度升级,以进一步优化金融统计内容。

因此,对于本次新增的A1413报表,将从发文内容、统计指标及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对发文进行详细解读。

Part.1 报送范围

仅报送全国境内汇总数据,无需报送其他地区级别的数据。

Part.2 发文内容

A1413统计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部分:单位和个人定期及其他存款、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定期及其他存款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相关指标,其中,单位、个人以及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定期及其他存款需要按协议期限进行分类统计。具体来看:

01

单位和个人定期及其他存款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境内外单位和个人定期及其他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持有本机构发行的大额存单,不包括金融机构存放、信用卡存款、活期存款、协定存款、保证金存款、结构性存款、临时性存款,且不含非居民持有本机构发行的大额存单。

金融机构应注意A1413与A1411的表间关联校验,特别是大额存单只报送境内客户相关业务,而对于单位和个人存款,符合要求的境内外客户的存款业务均需报送。

02

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定期及其他存款指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入的各种款项以及持有本机构发行的存单。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境内结算清算类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境内特定目的载体等。

注意该指标不含货币当局存放,不含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但需要包含境内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持有的同业存单及大额存单,若境内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以及SPV持有大额存单,也需要纳入该指标统计范围。

03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具体可参考《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0号)对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定义。

本表统计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相关的指标,包括存款、投资、发行理财等业务,主要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本机构的存款(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持有本机构的存单)、本机构投资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份额,以及本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和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无需考虑穿透的问题)。

Part.3 报送时间安排

此次发文要求金融机构在2024 年10 月25 日16:00 前完成首次报送(北京地区要求2024 年10 月23 日前完成首次报送),首次报送除报送9月份数据外,还需补报2022年1月末至2024年8月末(共32期)的历史数据,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时间紧、任务重,金融机构需尽快明确统计范围及指标含义,尽快做好应对方案。

中软融鑫深耕监管领域

对人行此次发文迅速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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