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1.2联调以及报送工作通知
2019年7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涉外收支、对外担保和外保内贷等数据接口程序自查、联调以及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9〕52号文,以下简称“52号文”)。此次,“52号文”主要针对采集规范1.2有关的接口程序自查、联调和数据报送等工作进行了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 通知适用范围
本次“52号文”要求的接口程序自查、联调等工作是针对单位基本情况表、涉外收支、对外担保、外保内贷、机构外币现钞存取数据。
2、 接口程序自查、联调工作安排及要求
2019年7月1日-2019年8月30日:已采用接口方式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应对有关接口程序开展自查。首次采用接口方式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除了自查外,还应按照接口联调有关要求开展联调工作。
3、 数据报送工作安排
2019年9月2日:金融机构应采用接口或界面方式按照外管1.2接口规范报送数据,同时外管1.1接口规范废止。
若2019年8月30日未完成接口程序联调的金融机构应于2019年9月2日通过界面方式报送数据,同时继续进行接口程序联调工作,直至联调完成再进行接口方式报送。
4、 “数字外管”平台的应用安排
为了便于金融机构访问外汇业务系统,外汇局将应用服务平台(ASOne)银行版升级为“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以下是“数字外管”平台的应用安排:
2019年8月30日前:各金融机构应及时掌握“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功能清单、调整内容和操作手册。
2019年9月2日:各金融机构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办理日常业务、用户权限管理以及数据报送等工作。
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31日:原应用与“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并行运行。若“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出现办理异常的情况,可应急使用原应用。
2019年11月1日起,原应用停止使用。
以下是我司关于外管1.2接口规范的解读:
《公众号-关于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2正式稿的解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