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反洗钱法规征集意见稿核心要点解读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官网陆续发布了针对反洗钱部分重点法规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包括:
7月15日
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何废弃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对现行两部法规进行修订后征求意见,即《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银发2016年第3号)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银发2021年第3号),同时废止《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银发2006年第1号)。
8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废止《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 号发布)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 号发布)。
针对上述反洗钱法规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我们将从修订背景、修订内容要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建议等方面为您进行解读。
Part.1 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于2025 年1 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期关于反洗钱部分重点法规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新《反洗钱法》有关要求,完善反洗钱规章制度体系,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并清晰明确地指导金融机构如何履行反洗钱义务。
Part.2《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要点
1、完善金融机构可疑报告工作流程:要求可疑交易识别流程需在监测标准初筛的基础上,进行人工分析与综合研判,记录分析过程,并针对人工分析、识别、确认或排除工作设置合理时限。
2、调整资料保存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调整机构适用范围及有关条款:将金融控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适用对象。
4、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与反洗钱法保持一致:新增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
5、删除恐怖名单监控与回溯性调查条款,但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包含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条款。反洗钱特别措施预防名单包括: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认定并由其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外交部发布的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通知中涉及定向金融制裁的组织和人员名单;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会同国家有关机关认定的具有重大洗钱风险、不采取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人员名单。因此,金融机构仍需对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名单进行监控。
6、完善法律责任条款:区分一般违规与重大违规处罚标准,建立分级处罚制度,最高罚款金额与反洗钱法保持一致。
Part.3《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要点
1、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对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建立与风险状况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等要求。
2、完善反洗钱监管措施规定:明确监管可以按照通过非现场方式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执法检查。
3、根据反洗钱法完善有关机构市场准入反洗钱审查要求:对非银支付机构等市场准入时开展反洗钱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背景。
Part.4 废止《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原因
被废止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颁布于2006年,其核心内容已被以下制度替代:
01、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新《反洗钱法》第四章
02、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
03、反洗钱执法检查程序→《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
通过废止“老规定”,可减少规章的交叉重复,降低金融机构的理解困惑。
Part.5《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核心内容
1、删除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要求,简化尽调措施,只需参照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尽调措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若客户属于高风险情形(例如客户是外国政要)需参照相应的高风险尽调措施。
2、完善一次性金融服务的定义,补充规定金额要求,并明确统计粒度为单笔或明显关联的累计交易,即可以是多笔交易金额累积达到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3、为确保与新《反洗钱法》衔接,完善机构适用范围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调整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期限等。
4、强调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要与风险相适应,不得采取与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措施。明确低风险情形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和高风险情形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等要求。
5、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在简化尽职调查、持续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高风险国家(地区)和应加强监控国家(地区)、外国政要和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代理行业务及类似业务、汇款业务等尽职调查有关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建议
01.修订并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
完善反洗钱可疑监测工作要求,在反洗钱可疑交易识别工作环节,明确可疑交易报告人工分析、识别、确认或者排除工作各流程的时限;
完善客户尽职调查、风险等级评定与风险管理措施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修订资料保存与管理相关制度;
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管理策略,明确本机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牵头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将反洗钱要求嵌入业务部门合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中;
完善反洗钱内部培训制度等。
02.升级反洗钱系统
增加可疑交易报告人工分析、识别、确认或者排除各流程处理时限设置功能;
完善反洗钱系统的数据溯源与信息整合便捷化功能,能够支持将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采集到的客户相关风险状况的信息与其他业务系统提供客户身份、交易背景等相关信息整合汇总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报送;
完善尽职调查、客户风险等级与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的模块之间的联动,例如客户涉及可疑交易上报时,提示客户需要调高风险等级,或在客户尽职调查时,识别到高风险情形时发起客户风险等级重评;
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联动机制,辅助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的执行,例如反洗钱系统识别客户为洗钱高风险情形时,将风险状况推送到业务系统,提示拒绝开户、中止办理相关业务等操作。
中软融鑫深耕金融合规与反洗钱领域二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反洗钱业务与系统建设经验,形成了覆盖反洗钱监测、人行现场检查自检、法人风险自评估、客户风险评级等反洗钱产品体系。此外,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入反洗钱场景应用,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