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再调整
2022年1月,银保监会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号,以下简称“2号文”),本次“2号文”是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06〕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进行的修订。旨在推动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将监管指标有关标准与内部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本次“2号文”中的指标包含“风险水平”、“风险迁徙”、“风险抵补”三个层次;包含“资本充足”、“准备金充足程度”、“信用风险”、“盈利性”、“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六个方面,共计51项监管指标。整体来看,“2号文”在“84号文”的基础上新增“准备金充足程度”的划分维度,且由原38项指标调整为51项指标。
此外,银保监会在2021年4月曾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52号文”中明确了监管机构需要重点关注的37项监管指标。需要各金融机构注意的是,本次“2号文”中的指标与“52号文”中监管指标不完全一致,下表为两者对比情况:
上图中标有颜色的内容是“2号文”和“52号文”中不一致的监管指标。由于“52号文”中涉及的监管指标需要报送《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因此各个金融机构在关注本次“2号文”中指标的同时仍然需要重点监测“52号文”中的关键指标,保证非现场监管数据的合规性。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增速下滑的情况下,银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经营风险却在增加。通过“2号文”以及“52号文”中的监管指标的监测,监管机构可以了解银行业等各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时,监管指标的更新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本身通过指标监测本身的经营情况,及时做好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