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软融鑫【2023.1-2023.3】发文汇编
01
2023/1/6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银保监会就“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当前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银保监会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包括: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调整银行业务办理方式、增加信用方式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相关内容、明确贷款期限要求、整合其他相关信贷管理制度。
02
2023/1/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
为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管理,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监管统计管理机构、监管统计调查管理、银行保险机构监管统计管理、监管统计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六章,共三十三条。
重点就以下内容予以规范:
明确归口管理要求;
明确数据质量责任;
强调数据安全保护;
对接数据治理要求;
重视数据价值实现。
实施日期:2023/2/1
03
2023/1/20
中国人民银行
▼
2022年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央行于2023年1月20公布了2022年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总体来说,2022年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国债收益率涨跌互现;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稳有序,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多元化;货币市场交易量持续增加,银行间衍生品市场成交量保持平稳;股票市场主要股指回落。
主要内容包括八方面:
债券市场规模稳定增长;
债券收益率涨跌互现;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平稳有序;
债券市场投资者数量进一步增加;
货币市场成交量持续提升;
票据市场承兑贴现余额同比增长;
银行间衍生品市场成交规模保持平稳;
股票市场主要指数回落。
04
2023/1/30
中国银行业协会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函证业务自律管理规范》等系列银行函证业务自律文件
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函证业务自律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网页模式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管理规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风险评估工作专家库工作规范(试行)》四份银行函证业务自律文件。四份文件主要在银行函证业务自律制度体系、以网页模式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相关流程、第三方函证平台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工作的专家库建设四方面提供相应要求与建议。
实施日期:2023/1/30
05
2023/1/30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
2021年中国反洗钱报告
《报告》介绍了我国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的实质进展,包括《反洗钱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反洗钱规章制度取得重要成果、受益所有人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反洗钱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等内容。《报告》还介绍了国家反洗钱数据采集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实现234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线全面报送大额交易,充实优化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的内容和结构。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报送工作模式,推动网络小贷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报送义务。结合实际情况,完善贵金属和房地产行业等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管理机制。
06
2023/2/9
中国人民银行
▼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特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类型,明确禁止性行为,要求其设置关联交易限额;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建立专项审计和内部问责机制。同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监管措施安排。
实施日期:2023/3/1
07
2023/2/1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准确识别、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资产质量,银保监会会同央行联合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48条,将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提出金融资产风险分类要求;
提出重组资产的风险分类要求;
加强银行风险分类管理;
明确监督管理要求。
实施日期:2023/7/1
08
2023/2/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
为完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方法,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
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实施日期:2023/5/16
09
2023/2/18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
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使资本监管与银行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
全面修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提升资本计量的风险敏感性。
要求银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时、充分地掌握客户风险变化。
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压力测试的应用。
提高信息披露标准,要求银行详细披露风险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
10
2023/2/22
国家外汇管理局
▼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目录》共收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4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目录》新增文件主要涉及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等。其中,《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2版与1.3版有关条款暂时并行。
11
2023/2/24
中国人民银行
▼
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合理投放流动性。
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导向作用。及时接续转换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提高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资金支持比例,推出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并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创设施行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
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兼顾内外均衡。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预期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其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果。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等工作,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12
2023/2/2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央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共17条,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 ,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 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 、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意见》明确,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应围绕解决新市民、 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意见》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意见》要求信贷和资本市场配置优化。
13
2023/3/3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授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抑制银行机构多头融资、过度融资、“垒大户”等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授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授信管理,改善银企关系,优化信贷资源配置。《通知》具体包括十二部分,从充分认识联合授信的重要意义、及时确定企业名单、异地机构积极加入联合授信、加强联合风险防控、压实牵头银行责任、强化履职问责、深化银企合作、进一步发挥自律组织作用、发挥与债委会的协同作用、做好与打击逃废债工作的衔接、加大政策宣传、规范信息报送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14
2023/3/11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法人受益所有权指引》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法人受益所有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FATF修订建议24(法人的受益所有权和透明度)及其释义,提出更为严格的国际标准。《指引》强调,各国应通过收集法人登记信息数据、分析可疑交易报告和典型案例、识别高风险法人类型、咨询外部专家等方式评估国内外法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措施防控风险,如制定法人信息披露要求、调查违规行为、加强信息登记机关调查执法权、设置受益所有权阈值、在高风险行业引入关切事项报告机制等。《指引》重点指导各国采取多种方式获取法人受益所有权信息,建议充分结合法人掌握的信息、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和机制获得的信息,运用交叉核查、定期审查等方式提升信息质量,确保受益所有权信息完整准确。《指引》还建议建立无记名股票和名义控制人风险防范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处罚、强化国际合作等。
15
2023/3/15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研究报告 《打击勒索软件犯罪资金》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研究报告《打击勒索软件犯罪资金》,报告指出,勒索软件犯罪分子主要通过虚拟资产及其服务提供商收取赎金和转移资金,并利用强化匿名加密货币、混币平台等途径掩饰交易。
为此,报告建议:
落实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相关标准;
通过区块链追踪、虚拟资产查冻扣等方式;
建立与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机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等新兴领域机构的合作;
健全并利用现有的国际合作机制。
16
2023/3/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促进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起草形成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本办法共八章52条,主要包括总则、衍生品交易与结算、禁止的交易行为、交易者、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市场基础设施、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主要包括四方面:
功能监管。以功能监管为导向,制定统一的准入条件、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
统筹监管。从资本市场的全局出发,加强衍生品市场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之间的监管协同协作,防范监管套利;
严防风险。着力提升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鼓励进场交易和集中结算,提高非集中结算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防控要求;
预留空间。在严防风险的前提下,为相关制度预留充分空间,防止“一刀切”对市场造成不当限制。
17
2023/3/24
中国人民银行
▼
人民银行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1件规章和36件规范性文件
人民银行废止了以人民银行名义单独发布的11件规章和36件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度替代或与新情况不符。如《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主要内容已被《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替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已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替代。
18
2023/3/24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本次调整总结如下:
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2 版)》的通知(汇发〔2019〕1 号);
对相关规定管理对象已经消失,内容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删除或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如删除《银行外债数据非现场核查办法(试行)》(汇发〔2007〕44 号印发)第十二条。
19
2023/3/2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
为理清各类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
具体包括:
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共19个业务品种;
资产管理信托。依据资管新规,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4个业务品种,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
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个业务品种。
20
2023/3/2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
银保监印发了《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3年版)》(下称《目录》),以做好与《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配套衔接,提升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目录主要分为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审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21
2023/3/3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共八条,以合理布局、分类施策、宽严适度为原则,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
综合考虑当前信托业发展实际与改革转型需要,明确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与管理要求;
严格禁止信托公司设立异地管理总部,已设异地管理总部的信托公司按要求有条件保留;
明确信托公司属地银保监局与异地部门所在地银保监局监管职责;
合理设置整改期限,要求相关信托公司稳妥有序开展异地部门整改等工作。